第451章 金先生(第一更)

火中物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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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蜀南攀花市是个很奇妙的城市,占地面积很广,明明不处热带,但却拥有热带级的气候。

    这城市岁月并不悠久,三四十年前还是个杳无人烟的破落山区,拿到三国时期就连蛮荒一族都不爱在这里生根发芽。

    盖因此地太过炎热,终年如夏。

    但很多年前这情况被陡然改变,短短几年内改天换地。

    一台又一台重型机械拔地而起,一个又一个深坑深挖地底,一吨又一吨黑色黄金被从这里运往全国乃至世界各地。

    几年后,伴随着钢铁矿藏储量的探明,攀花市的发展靠着煤加铁这两大支柱,迅速进入快车道。

    这是个被工业支撑起来的城市,堪称现代奇迹。

    上世纪九十年代,二十一世纪初是攀花市最为鼎胜的时期,矿务部门与攀花钢业两大集团让这个城市的GDP名列蜀川省内前茅。

    大型国有矿务集团和钢业集团为主,成百上千个私人小老板为辅,形成了攀花市独特的经济结构。

    这里亿万富翁遍地都是,有人起早贪黑浑身煤粉终日在矿洞深处拿命换钱,却也有人开着百万豪车招摇过市。

    又因此地山高水长,除市区外人员结构复杂,能坐拥一矿的老板在当地影响力从黑到白都极大,个个都是土皇帝。

    他们消费了太多矿产红利,过得很是幸福。

    但好景不长,伴随着钢铁矿藏和优质煤矿日渐枯竭,攀花钢业与矿务部门两大集团转型失败,攀花市整体经济结构失衡,这城市的败落已积重难返。

    此外近几年因为政策对私人矿业的打压,导致很多老板收入锐减,不复当年之勇,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早已完成原始资本积累的私人老板们在纷纷转型后依然过着人上人的生活,享受着在黑白两界叱咤风云的人生。

    在仁平县这个矿业大县的山区深处,有个表面由灌木覆盖,隐藏极深的山洞。

    山洞很大,几乎将半座山挖通。

    这里以前曾是个小煤矿,但早在七八年前便因挖空储量而废置。

    但如今这里早已被改造得面目全非,除了堆叠着灌木与泥土的电动合金门外,里面更是装点得金碧辉煌。

    这哪里是废煤坑,分明是个皇宫!

    此时,皇宫深处一个占地面积近百灯火通明的大厅中,正有二十余名或西装革履或衣着华贵的男男女女跪伏在地。

    大厅里安静得落针可闻,这些人听着头顶传来的咆哮声而惶恐颤抖,但却不敢交头接耳,更不敢眼神交汇,只死死盯着眼前的地板,仿佛要用目光将地板刺穿。

    如果有外人知晓这里的场景,肯定会惊掉大牙。

    跪在地上的男女们任何一人的身份拿到外界去,都算得上是在攀花市又或者蜀川省内有头有脸的人物,属于那种跺跺脚便能让一县一镇抖三抖的角色。

    他们中最次的身家也近亿。

    但在这里,他们神情或虔诚或畏惧的跪伏着,就连抬头也不敢。

    “我话就说到这里,再给你们最后一个月,不管你们用什么办法,我也不管你们现在的钱放在哪里,这些事都和我没关系。我要百万吨钢材!现在才十几万吨,你们每个人上缴了多少我都记得清清楚楚,到时候少一吨,你们所有人都要死!”

    大厅顶端,一个浑身裹在漆黑长袍里,看不真切面孔的人沙哑着嗓子说道。

    他端坐王位,手捏扶手,居高临下。

    他手背暴露在外的皮肤带着幽深墨黑,像是戴了手套,但又像是皮肤自身的颜色。

    下面跪伏在最前方的一名中年人略有些焦急无奈的说道:“金先生,我们真的尽力了,就算变卖家产也要时间,您一次要百万吨钢材,我们就算高价去买,卖家备货总也要些时间。我们要神不知鬼不觉的偷偷把钢材挪运到这里,还不能被人发现端倪,这事得从长计议啊!”

    黑袍男闻言,手指一动,只见一道黑光电射而出,那跪伏在地的中年男子突然发出厉声惨叫。

    他原本按在地上的双臂竟齐肘而断,鲜血如泉喷涌而出。

    “蠢货,闭嘴!你吵着我耳朵了!”

    黑袍人厉喝一声。

    刚遭受断臂之痛的中年人半边脸搭在地板上,咬紧了牙关,死死看着正往外涌血的右臂,竟真不敢再发出丝毫声响,哪怕他身子抖得如同筛糠,脸颊更顷刻间被剧痛带来的汗水浸透。

    “我说的话你没听懂?一个月,百万吨!不接受任何理由与借口!我不管你们的资金压力,也不管你们怎么备货!我只要结果!另外,这次情况不一样,你们不需要小心行事,只管使出你们所有办法把钢材聚集到一起!”

    说完,黑袍男长身而起,走到被削断手的中年人面前,将他一脚踹翻,再点出一指,黑光在这中年人断臂处缭绕一圈。

    下一瞬,中年人的断臂处被一层漆黑金属覆盖,算是勉强止血。

    “你的话太多了,这是我对你的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警告。下次,我不会轻饶你。你们的一切,我金不欢能给你们,也能轻而易举的夺走。”

    说完,这黑袍人抬腿穿过依然跪伏在地的人群,机械声传来,合金门打开,再合上。

    他出门了。

    金不欢走掉之后,跪在地上的二十余名男男女女才终于敢战战兢兢的仰起头来。

    断臂中年人一边痛哭嚎叫着,一边颤颤巍巍小心翼翼的用断臂去试图搂起垃圾般耷拉在地上的两条手臂,神志不清的念叨着,“这还能接上吗?能吗?”

    旁边的中年女人撕开价值不菲的奢侈品长裙,凑上来帮他将断臂兜起,嘴里不忘说道:“老哥你也真是的,怎么敢顶撞金先生。”

    “先别说了,赶紧下山就医,说不定这手还有得救,能接上。”

    旁边又凑上来一人。

    另外则有几人颇为冷血的凑在一起窃窃私语。

    “我觉得不对劲。”

    “是不对劲,以前他都让我们小心行事,这次也不知道他吃错了哪门子药,居然不怕惹来对头。”

    “他这么厉害,能有什么对头?小心谨慎是他的天性而已,但这次他应该是认真的,我能感觉到他的急躁,他有点等不及了。”

    “咱们怎么办?”

    “能怎么办?拼命想办法呗,我感觉他这次弄完之后会离开,到时候咱们就解脱了吧。伤筋动骨免不了,不过只要能一劳永逸,对我们未必是坏事。”

    “也对。”

    众人又齐刷刷扭头看向正被另外几个相熟的人簇拥着往外快步离开的断臂中年,目光中闪过一丝恐惧,又带着丝幸灾乐祸。

    谁不苦?

    就你话多。

    幸好只收拾了你一个,没迁怒给别人。

    想起过去有一次曾有家人办事不小心,偷运钢材时走漏了风声,不但那人死透,事后全家上下二三十口人更无声无息的身患绝症而死。

    更冤枉的是当时跪在那人身边的另外几个富豪,惨遭殃及池鱼,被黑光蹭了下边。

    运气好的没死,只落了个终身残疾。

    运气坏的当场死透。

    运气稍好一点的,在接下来几天哀嚎了几天才慢慢死,连续转院三次都没能抢救得回来,这真不是有钱就能治好的事。

    当然还有更惨的。

    曾经这个小团队里共有六十余人,但曾有一次其中几人联合起来,试图从外面找高手对付金不欢。

    结果倒好,这几人各自全灭,就连小团队里与这几人勉强交好,但却根本没参与的人也惨遭灭族。

    从此以后再无人敢反抗,甚至丁点心思都不敢有。

    活着的人也没吃亏,倒是瓜分了那几十家留下来的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