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程家母子

锦衣夜行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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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清香怡人,祛臭防晒的程处默毫无感觉,可是驱蚊虫却听的一清二楚。一双铜铃大眼瞪着方炎一动不动。

    方炎倒是习惯了这个生猛大汉,点头示意道。

    “呀,那可真是好东西啊,你不知道我们边军啊,晚上睡地上都不怕,可是塞外恶劣,那蚊子更是咬的死人,再热的天我们睡觉都要包的严严实实,那日子真不一般人能够忍受的。”程处默说着说着,虎目渐渐泛红,再也不说了。

    身后的几名士卒也低下了头,大唐与这些游牧民族一直争斗不休,规模不大却从未停止过。死去的百姓何止千万。

    方炎一阵汗颜,只得说道:“这个我正在研制,目前还没有成功,不过相信我,总有一天它会成功的。”

    虎目郑重地看着方炎,半晌,程处默点了点头,哽咽道:“哥相信你,等你这个研制成功后,一定得给我留几瓶。哥哥再来这里让你打一顿。不,打三顿。”

    “哈哈,你这皮糙肉厚的,打你受苦的可是我。”方炎笑道。

    两人这一顿大笑,刚才抑郁的情绪也释放了不少,长年当兵的生涯,早已经让他们适应了这种悲伤。很快,程处默就恢复了神态。

    “皮糙肉厚好啊,挨上几箭也死不了,哈哈。”程处默笑道,一边似乎热的慌,扯开衣襟扇了起来。

    这捂的严严实实时,方炎还不怎么觉得,可是随着程处默这么一扇,顿时一股汗臭味弥漫整个房间。

    然而,无论是程处默还是身后的几位士卒都毫无反应,反而是方炎实在有点忍不住了,这汗臭味,都赶得上村里的那条死水沟了。

    看来,人真是什么样的环境都能适应的,方炎真的怀疑眼前几位军爷们还有没有嗅觉?还是说他们的功夫已经修炼到了水火不侵?如此恶臭处之泰然,真乃神人也!

    “我说大哥,问你个问题啊,你多久没有洗澡了?”方炎问道,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心理准备。

    “洗澡?”程处默似乎有些不理解这个词,愕然了一会儿才哈哈大笑道,似乎想起了某件重要的事情,果然,一开口就是惊为天人:“兄弟你不说我都忘记了,差不多有半年时间了吧,这塞外水可金贵着了,兄弟喝水都紧张,哪里还有水用来洗澡。”

    半年!果然如此,只是看对方这幅神情,方炎就明白,直到这会儿功夫,这程处默似乎都没有意识自己身上有多臭了。

    “大哥,刚才你喝的花露水我这儿还有不少,先给你试验一下吧。”方炎道,要不然他只能夺门而出了。

    程处默顿时答应下来,什么香不香的他不在乎,可是听说这玩意儿能驱蚊虫,他可是很重视的。

    方炎抱来装来装有实验失败的花露水的瓶子,却发现没有喷嘴,干脆双手捧着向程处默身上沷了起来。直到将对方的衣衫浸湿了才罢休。

    虽然是失败品,用来掩盖他身上的臭味还是绰绰有余的。

    话过三巡,程处默就让卫兵抱来一坛酒,方炎家中却是一碟下酒菜也没有,于是一群人就围着桌子喝了起来,直到一坛酒见底,程处默便提言告辞了。

    方炎还想再挽留一下,程处默却说这次回来,他还有些军情要向老爹报告,这一路上风尘仆仆的赶路就没有停下来过,直到方炎家才是第一站休息。

    方炎微微感动,这程处默是真把自己当兄弟了啊,更没有嫌弃自己是个乡野小子,听说对方有军情回去禀报,自然也就不再挽留了。

    却是怎么也不会想到,这程处默所说的有军情向老爹报告,而他老爹就是混世魔王程咬金。环视家中有什么东西可以赠送的,却发现四壁皆空,连件拿的出手的赠礼都没有,最后将剩下的几瓶花露水送给了程处默。

    唐人都有临别赠礼的习惯,程处默高兴地收下了半成品的几瓶花露水,也将马车的美酒卸下了几坛作为回礼。

    最后,程处默领着一众卫兵打马而去,嗒啪嗒啪的马蹄声渐行渐远,方炎心中涌起莫名的情愫,虽然没有亲上战场,可是看到自己亲手打造出来的马蹄铁,如今终于大放异彩,那种成就感远远不是金钱可以相比的。

    “沙场烽火连胡月,

    海畔云山拥蓟城。

    少小虽非投笔吏,

    论功还欲请长缨。”

    看着程处默一众军人渐行渐远,方炎心中豪情油然而生,不由朗诵出了一首他最爱的边塞诗。军中苦寒,这些驻守塞外的边军更加艰辛,当真是即流血也流泪。可是没有他们,这中原大地又岂得安宁?边境那些蛮子虎视中原繁华之地已久,这里的盐铁茶丝,这里的沃野千里,还有千千万万如方老爹一般的农耕百姓,在他们眼里就是一群羔羊,数年间,吐谷浑人大举入侵,掠走汉人数万。

    方炎站在村头,思绪却已经飘到了遥远的塞外,他知道,自己身上的责任重大,唯有大唐真正的强大起来,这些游牧民族才不敢过来招惹。

    ……

    京城,长安。

    程府大院前一阵马蹄声响起,一脸风尘仆仆的程处默纵身下马,刚准备上前喝问的侍卫终于认出一脸土灰的来人正是公子,一时竟有些发愣。

    程处默身处军营,极少有时间回到府中,这些侍卫差不多半年没见过公子了。

    “还愣着干什么,还不快过来牵马然后进去禀报一声。”随行士卒喝道,顿时有管家向里院跑去寻找家中能做主的人了。

    程府之中当家作主的,除了那位名声在外的混世魔王之外,就数裴夫人了,说起这位裴夫人却是有些来历的大家闺秀,父亲裴宏基乃是山马关的总兵,功勋显赫,还有一位哥哥裴元庆,却是后世《说唐》中排名第三的好汉,手持八面流星亮月锤,重愈四百斤,能够接住李元霸三锤而不败,从而名传后世。要知道,就算是宇文成都,在李元霸三锤之下也败阵而退。

    家中豪杰辈出,裴夫人虽是女儿身,却是也略通兵法,嫁于程咬金后,便视程处默如自己亲生儿子一般。

    老爹程咬金此刻并不在府中,程处默心中暗暗一松,第一时间自然是要来拜见裴夫人的。刚来到裴夫人处,裴夫人却早已领着丫鬟出来相迎了。

    只见这裴夫人体态丰盈,举止端庄,抬手举足间流露着高贵之气,眉如墨黛,朱唇不点而红,粉面桃腮,保养的极为年轻,瀑布般的满头黑发挽成两团云髻耸起,云髻之中一根雕凤金钗摇曳生姿,再往前斜插着几朵白花。既不失大家之气,又显得年轻朝气。

    “裴妈妈,孩儿回来了。”程处默上前行礼道。

    裴夫人连忙扶起程处默,仔细打量了一番,又伸在擦了擦程处默脸上的灰土,眼角已些许湿润,关切道:“我的儿啊,这么久才回家一次,都快把娘想死了。快过来让娘好好看看。哎……瘦了这么多,又晒黑了。”

    “是孩儿不孝。”程处默连忙道。

    “快去洗洗吧,这一去就是半年,娘都担心死了,这一路上回来车马劳顿的,没少吃苦吧,来人啊快去准备,侍候公子洗澡。”裴夫人摸挲着程处默的小黑脸,连忙朝身边丫鬟吩咐道。

    “不用侍候,我都习惯了,嘿嘿。”程处默道,以前他还是长安小混世魔王时,什么事都是下人侍候,可现在军营里混了几年,真要让他被这些丫鬟侍候洗澡,反而不适应了。

    “哎……你看你那个狠心的爹,硬是把你送到那么苦寒的边塞去,再看看你现在,哪里还像个公子哥了?简直快成叫花子了。”裴夫人又是一顿心疼:“满身的臭气了吧,听说那边塞连水都缺少。”

    说话间,裴夫人嗅了嗅却发现近在咫尺的儿子身上并无汗臭,反而是一种淡淡的清香沁人心脾,顿时双眉微蹙。

    第一反应是自己的儿子去青楼了,因为这种香味肯定是女人身上才会有的。当然,这种事她当着下人的面自然不好问的。

    却不料大大咧咧的程处默自己朝身上闻了起来,半晌疑惑道:“咦?我身上怎么还挺香的?”

    裴夫人一脸无语的看着宝贝儿子,自己惹了风流帐这么快就忘记了?

    原来大大咧咧的程处默一路上策马赶路,还真没在意身上的香味,不过略一思忖顿时想起了自己的兄弟方炎。一幅恍然大悟地拍了拍脑袋:“裴妈妈,你不说我倒是忘记了,在回来的路上,我去看了下我的一个兄弟,他送了我几瓶香水,对了,好像叫花露水。我身上就是他喷的。”

    “你兄弟喷的?”裴夫人一脸无奈,自己的这个儿子真是当兵当傻了吗?连说个谎话都不会了,不过心中已经暗暗决定,儿子去青楼的事情得瞒好夫君。天知道以程咬金那火爆脾气如果知道儿子回来后,不是第一时间回家反而是去青楼鬼混会是什么反应。

    就在裴夫人考虑着如何帮儿子瞒过夫君之时,程处默却已经从马车上取来了方炎送的花露水。

    养尊处优的裴夫人嗅觉敏感,只是在程处默抱着瓶子进屋的一瞬间,就闻到了一股清香之气,如春风拂面,轻而柔和,令人神情一轻,连忙迎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