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8章 分工

五女幺儿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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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若兰见大家都愿意留下,很开心!

    她把大家带到附近的一座酒楼,请大家吃了一顿便饭,并顺便儿了解一下她们的脾气秉性,好按照她们的脾气秉性为她们安排合适她们的工种。

    沈若兰的手头一共有三种工作。

    一是在她的家里做蛋挞,随着蛋挞在市场的流开、流行,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认识了这种香甜可口的点心,也有越来越多的人爱吃这种小点心了,因此市场需求量也是越来越大。家里面现在差不多一天十六七个小时的做,依旧是供不应求,所以沈若兰来打算扩大生产规模,再订做几个炉子,这样就不用担心供不上货了。

    要是人手够的话,她就再推出面包和饼干等,将自己家的产品逐渐多样化!

    第二份工作就是再火锅店当服务员,这个世界里叫跑堂的或小二、伙计等,大多数酒楼的小二和跑堂都是男的,但也有个别是用女的。我国古代唐朝的时候不少酒肆就是用女子当小二了,百味人家也是用的女跑堂,所以沈若兰想用女子当跑堂的想法并不算过分或有伤风化,只能算是赶时髦吧。

    第三个工种有点儿挑剔,那就是在印刷厂排版、印刷。

    这个工作对工作人员的学历文化仨有要求的,不然连字都不认得,或者连字都认错认不全的话,又怎么去承担排版工作呢?

    好在这些姑娘都生在小康之家,很多都是识文断字的,不少在妓院里还进修过,大部分肚子里都有点儿墨水,故而能胜任的也不少。

    沈若兰把自己手头儿的三个工种告诉了大家,并让没自由选择,这三个工种都是按劳分配的,只要肯吃苦,每个月挣一两二两的不成问题,养活自己更是绰绰有余!

    湛王一共救回来十四个姑娘,这十四个姑娘可谓是性格迥异,又活泼开朗的,有低调内敛的,还有呆滞愚笨的,不一而足,后来大家议论一番后,都各自选择了自己喜欢的工作。

    其中有四个选择在家做点心的,这几个人里就有沈若兰认为呆滞愚笨的那位,沈若兰暗暗庆幸,幸好她选择做点心了,要是她选择去酒楼当跑堂的或者去印刷厂排版印刷,她还真信不着她呢。

    另有六个选择去印刷厂排版印刷的,沈若兰试探了她们几个一下,发现这六个姑娘都是饱读诗书、出口成章的,去印刷厂再合适不过了。

    还有四个选择去酒楼当跑堂的,这四个人的性子都是活泼外向型的,就只其中一个叫小红的有点儿轻浮,其余三个都还好。

    这样分工,沈若兰很满意,她记得周正家里还有两个姑娘呢,大抵那两个也会在她这儿做,只是不知她们选择哪个工种,赶明儿见到时再抽空问问罢。

    大家一起吃过饭,沈若兰就差不多把这十四个人的名字都记下来了,饭后,她带着大家去布庄做被褥行李,当然是她给她们花钱,不过可不是白给她们花的,讲好了,这是她替大家垫付的,等将来会从她们工钱里扣回来!

    之后就是安排大家的住处了,沈若兰帮她们租了个宅子,独门独院儿,四间正屋加两间厢房,宅子不大,但足够住下她们十四个的了。

    怕她们一帮漂亮姑娘被人惦记上,沈若兰特意在吉州衙门附近租的宅子,哪个登徒子想打她们的主意的话,也得好好掂量掂量。

    安排完她们,天已经黑了,沈若兰回到家时,爹娘都躺下了。

    听到她回来的声音,爹娘很高兴,特意起了床点了蜡烛过去看她,担心她离家这么久,是不是操劳瘦了,是否平安无恙,又问她旅途可否顺利?老家是否一切如常等。

    关爱之情,溢于言表。

    沈若兰一一的回答了,并把这段时间老家发生的事儿一五一十的说给了爹娘听,特别是沈若梅嫁到镇上老丁家做妾的事儿,也一字不落的说了出来。

    爹听到沈若梅竟然去给人家当小妾去了,气得直拍炕沿儿,半天没说出来话,娘也一劲儿的摇头,连声说她糊涂、昏聩!

    穆氏对沈若梅的印象还停留在当年她走时的样子,那时沈若梅才五岁,还是个雪球般的玉娃娃,没成想那玉娃娃似的美人儿,长大后竟自甘堕落,巴巴的去给人家做妾去了,真是令人痛心,简直是愚不可及啊!

    爹也回神了,唉声叹气道,“大哥真是糊涂啊,就算梅儿有了身孕也不能答应啊,就老丁家那些人的为人,梅丫头嫁过去还有她好日子过吗?这下,这孩子算是掉火坑去了……”

    沈若兰奇怪的说:“爹,你知道老丁家人啥样?”

    爹点点头,长吁短叹的说:“从老丁掌柜起,爹就知道那家子人,一家子都是悭吝刻薄,视财如命之人,且都是阴险狡诈、贪花好色的,那个小丁掌柜的爷爷当初就是为了巴结权贵,把自己十六岁的女儿给个六十多岁的老头子做小妾了。”

    “还有小丁掌柜他爹,当年因为嫌弃他媳妇连着生了三个女儿,就逼着她媳妇把他小姨子骗到家来,强占了他小姨子,小丁掌柜的就是他小姨子生出来的,只是寄名养在他媳妇的名下罢了。”

    “你们说,就这样的人家,能养出啥好孩子来?别说梅儿是去他家做妾,就是去做正妻,又哪儿会有好日子过啊?”

    这些话,都是他从前当大酒鬼时在镇上喝酒时听到的,可惜沈德宝并不知道这些,要是知道的话,大概就不会那么轻易的答应把沈若梅嫁过去了吧!

    沈若兰听得直咂舌,艾玛呀?这都是什么人家啊?咋竟干畜生干的事儿呢?还有底线没有?还有啥事儿是他们家干不出来啊?

    沈若梅嫁到这样的人家,想必往后的日子会很精彩吧!

    虽然觉得挺遗憾的,但这事儿已成事实,他们也改变不了什么了,何况,沈若梅的所作所为,也不值得他们为她去做什么!

    **

    第二天,沈若兰一早就去了天下知之,想看看她预定的那些字块儿刻好了没有。

    天下知之的掌柜见了她,笑呵呵道:“还真是巧了,昨儿那几个工匠来告诉我完工来,您今儿就来问了!”

    沈若兰一听已经刻好,不觉喜出望外,字块刻好了,就意味着她的印刷厂就可以开办起来了,大把的银子也能赚起来了……

    之后,她特意花了一天的时间,跑了大半个吉州城,最后在鹊桥胡同那边,租到了一座两进的宅子做厂房。

    随后又着手买胶泥、定制版盘、纸张、锥子、装订线、墨水等,凡事都亲力亲为,十分尽心。

    跑了两天,差点儿把腿儿跑断了,终于把开印刷厂需要的东西都置办全了,印刷厂也终于都可以开工了。

    这期间,大堂哥一家三口儿从靠山屯过来了。

    大堂哥知道自己媳妇的性子,怕住在一起生出事端,最后整的大家都不愉快了,回来后就直接出去找房子了,两口子在一个贫民区内,租了一座独门独院儿的房子,不大的三间小屋,每月只需五十文钱,一次性交半年的房租。

    租完房子后,两口子齐心协力,把李巧莲带来的东西都归置好了,才一起去见二叔二婶儿。

    李巧莲本来以为二叔公一大家子人住在一起,还有招娣姐妹仨,得住得别憋屈屈、挤挤巴巴的呢,所以才没有反对她男人找房子。

    可是,等她到了二叔公家,看到二叔公家那气派的宅子,优美的庭院,还有每间屋子里摆放着的雕花家具后,一下子后悔了!

    早知道二叔家这么宽敞,又这么气派,她说啥也不能浪费那钱去租房子啊?在一起住多好,都不用自己花钱买米买菜了,还能把房租省下来,最主要的是,她们花了那么多钱租的房子,连二叔家的房子的一半儿都比不上啊!

    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根本没有可比性嘛!

    趁着别人不注意的时候,她偷着拧了沈福存一下,低声埋怨道:“二叔房子这么好又这么大,都能住下咱们三口人儿的,你干嘛要出去租房子啊?”

    ------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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