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7章:接生意

鬼店主田七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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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雄没有贸然现身,他怕林师傅与瓦塔纳串通,到时候暴露目标。于是就先把潘仔安排在小旅馆,自己则暗中跟踪,有一天林师傅坐大巴车前往花莲,他也戴上口罩和帽子混进车内,下车后林师傅是到某商店买茶叶,看来是专门喝这家的茶。出来的时候,高雄看到街边有条小巷,里面僻静无人,就猛然把林师傅推进去,先几拳把他打得晕头转向,再掏出一柄匕首开始逼问。

    林师傅做梦都没想到是高雄,连连求饶,称自己其实没什么法力可言,都是靠蒙人为生。高雄当然不相信,问:“你什么时候跟瓦塔纳串通好的?”林师傅却满脸茫然,不知道谁是瓦塔纳。高雄带着林师傅走进小巷深处,用刀要给林师傅脸上来个记号,划出深深的痕迹时,林师傅疼得眼泪鼻涕全流出来,但仍然说不知道瓦塔纳是谁,他只是看到有机会骗钱,就先让高雄付款,然后跟着他出行,假装会保护他。

    在他看到有乘客假装摔倒的时候,林师傅就知道高雄已经中了降头油,他连忙悄悄下车,心想那降头师必定在某节车厢上,到时候催动阴咒,高雄必定没好下场,他一死,也就没人来追究责任,这钱就骗到手了。

    高雄气极,当时就要捅死他,林师傅哭着说上有老下有小,他会加倍把钱吐出来。这倒是真话,当初高雄在林师傅家里看到他有老母亲,妻子和三个孩子,看来都是靠他行骗来养活。于是就让他给老婆打电话送钱出来,不然就弄死他。高雄带着林师傅来到潘仔落脚的旅馆,然后约定好地点,先让林师傅老婆送钱过去跟潘仔碰头,拿到钱后潘仔打电话到旅馆房间报平安,再到另一处地点等候。高雄这才带着林师傅出来,乘出租车前往第二地点的途中将林师傅赶出来,他再跟潘仔会合。

    拿到这笔钱,高雄立刻跟潘仔离开花莲来到台北,租了间房住下。这是台湾最繁华的都市,更是花花世界。高雄有他的打算,潘仔虽然有了得力的修法工具,而且经咒也有效果,但他觉得仍然不够。现在不同以往了,高雄对东南亚巫术有了很深的认识,东南亚不像香港和台湾,那些国家有很多阿赞和降头师,他们专门以此为生,而香港和台湾却不然,中国的巫术主要以道士或茅山术士为主,顶多弄些驱邪符水,论法术完全与阿赞们没法比。就算有那种法力很深的出家人和法师,也相当难找。而在东南亚,只要愿意出钱,到处都能找到修法的阿赞和降头师。所以,他必须得多做试验,来确保潘仔达到一定的水平,才能到东南亚赚钱。

    “还是要去东南亚吗?”潘仔不解,“要是行的话,我们为什么不能就留在台湾?”

    高雄说:“中国和东南亚还是有很大区别的,在东南亚很多人遇事都愿意找阿赞师傅以巫术解决,小到赚钱、事业、爱情、运气不佳,大到倒霉、生病、中邪撞鬼和整仇家,所以在那边更容易接到生意。但同时竞争也大,你必须熟练地运用经咒和阴法,我们才可以过去。”

    潘仔这下明白了,但又开始发愁,不知道怎样能接到生意。高雄早有打算,他先到街上的报摊和书店,向店主打听哪种报纸和杂志卖的好,又适合登广告。台湾地区是资本主义制度,色情业基本半合法,只是不能有组织,对宗教法术这类东西就更加宽松,想登广告随便。高雄在收集信息后,选定了几份报纸和几家杂志,花钱同时登广告,内容很简单:“苗栗巫术世家第九代传人潘师傅,运用茅山术与南洋黑巫术,法力强大,修法数年首次出山,承接驱邪撞鬼、解魇冲煞、解降与落降等法事,效果立竿见影,仅需少量订金,见效后付足尾款,客户信息绝对保密。联络电话:经纪人高先生,XXXXXXXXXXX。”

    广告发出就开始等效果,高雄给自己和潘仔各买了几身体面衣服,尤其潘仔,既然已经是法师,就得有法师的行头。高雄买来两三套白色长短袖衫裤,都是对襟宽松版,再让潘仔脚穿编织草鞋或木鞋,戴上两串茅庄水沉的珠子,看起来立刻像个高人。再时不时地带他出去吃喝玩乐。潘仔是典型的乡下人进城,对什么都新鲜,大鱼大肉、K歌桑拿是来者不拒,但也有几点,他从来不吃某几种肉,如虎、鹰、黑狗和水牛,说是吃了这几种肉会破法,对修法大有害处。当然,幸好想吃到这几种肉也不容易,所以无需担心。

    没事的时候,高雄和潘仔就窝在住处看电视,台湾的电视节目很丰富,从言情剧到时事,从五花八门的综艺到限制级都有。高雄拿着遥控器从头调到尾,每个台最多看不过半分钟。潘仔问能不能固定在某个台上面多看一会儿,高雄说:“有什么可看的,都很无聊,串在一起还有些新鲜感。”

    十来天后,高雄接到个电话,是位年轻小姐的声音,问是不是有位苗栗来的法师会驱邪。高雄连声说是:“小姐,您有什么要求?”

    小姐回答道:“我也不知道是不是家里有什么东西,半夜总会看到,吓得我不敢睡觉!”高雄让她仔细讲讲,小姐却先问如果必须得做驱邪法事,有效果的话要多少钱。

    高雄说:“五万台币。”台湾经济发达,尤其大城市的收入水平是大陆的几倍,所以这价钱并不高,高雄的打算是赚钱为辅、练手为主。年轻小姐犹豫片刻,才说出经过。她姓文,是位职业歌手,几个月前签约了新唱片公司,住在公司安排的公寓里。这唱片公司并不大,也没什么实力,只能签文小姐这种没名气的歌手,所以安排的公寓也很普通,是那种青年公寓,一条长长的走廊有多户人家。

    搬进来的头几个月什么事也没有,可从两个月前就开始出事。那段时间她参加公司安排在外地的宣传活动,连续七八天没回家,好不容易晚上到公寓,上床就睡了。但睡到半夜,她不知为什么忽然醒了,可屋里既没声音,她也没有憋尿。看看床头的闹钟,凌晨两点。正在文小姐奇怪时,隔着窗帘看到有个半身人影,在月光下很显眼。她吃了一惊,就问是谁。这人回答:“新良。”声音压得很低,如果不是半夜,恐怕都听不清楚。